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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七十八章结婚
驭兽斋的人十分‘单纯’,在我拍了小黄狗一通马屁后,兴高采烈给我剪着脚指甲的夜犬儿便跟我说了个,让我头皮发麻的事儿。
我之所以变成现在这样,是因为被蛊虫给咬了,被那虫子咬后,巨大的麻醉性,能让人昏迷不醒,难以动弹,除非蛊虫的主人施救,否则中蛊者,便会渐渐衰弱而亡。
夜犬儿说到此处时,还夸赞了我一番,说被蛊虫咬后的具体反应,也是根据每个人的身体状况而定的,大部分人最后连动动手指都不能,大约只能活动一下眼珠子。
像我这样能开口说话,还能稍微‘挣扎’一下的,已经是少见了,说明我的身体素质极佳。
对于他这份特殊的夸奖,我只想苦笑,再佳又怎样?不一样被放倒了吗?
至于放倒我的原因,则跟小虫的遗言有关。
小虫在魂音术中的遗言分为两部分,一部分是她的身家后事分配,相当于遗产分配,一部分,则是她的个人心愿,希望和喜欢的人在一起。
而小虫喜欢的人,是我。
所以,驭兽斋的人,决定满足小虫的遗愿,要让我和小虫结婚。
我抱着一丝期待,问:“是、是走过场的那种结婚吗?”如果只是举办个仪式,比如民间的冥婚什么的,我就认了,反正人也死了,我也不信这些东西,冥婚就冥婚。
我最怕的是另外一种可能......
夜犬儿一脸天真无邪,说:“仪式很重要啊,是你和小虫姐姐的婚仪,我们要把你收拾的干净、体面,然后穿上婚服,然后你就可以和小虫姐姐在一起了。”
“怎么个在一起法?”我问。
但这三个人,不是小童就是少女,似乎并不太清楚,三人都跟着摇头。
我试图解释,希望他们能传话:“你们小虫姐姐,对我的喜欢,不是你们想象的那种,她只是拿我当哥哥,哥哥明白吗?”
三人一脸懵,瞪着无辜的眼睛看着我。
我虚弱无力,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,小虫魂音术的遗言中,到底是怎么说的?是点名道姓的说要跟我在一起,还是只说喜欢的人?
我和她才相处不到两天,我怎么就成为她喜欢的人了?
此时,我脑子里闪过小虫的身影样貌,说实话,你要我恨她,我还真恨不起来,多可爱一小姑娘啊,一路上对我又特别好,年纪轻轻,就在出活中去世了。
此时我被搞成这副情形,想起来却还是连怪她都不忍心。
我相当恼火,心知这事儿肯定是红娘的主意,怪不得农夫跟我讲红娘性格古怪,现在看来,果然没有说谎,这做事的风格,也太反复无常了。
跟这三个半大的小鬼也说不通什么,我只能叹了口气,任由她们三人施展,心想着,其余的一切,就等见了红娘再说,反正现在我是折腾不出什么了。
接下来,闷热的夏夜里,就着清澈凉爽的山泉,三个半大孩子,把我从头到脚,搓了个干干净净,紧接着,又将旁边准备好的一套新衣服给穿上。
一看这衣服,我心里就咯噔一下,觉得不对劲儿:这衣服的款式和材质,怎么有点儿像十几二十年前的人,穿戴的寿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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