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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晓芳长得漂亮,又是二十出头的年纪,怎么可能不爱美?
但是现在的衣服就那几个款式,就是找人去做,也不过如此。
但是看看眼前的新衣服,她震撼了。
这是什么布料做的?这是的确良的吗?又好像不是!
的确良的布料没这么厚,棉布没这么有型,雪花呢没这么平整。
但是这都不重要,最重要的一点,这是一件玫红色的棉大衣!
这年头结婚才能捞着一件红棉袄,平时谁敢这么穿啊。
而且,眼前这件玫红色大衣实在是太漂亮了!
“初夏,这是你做的!”
“对啊,你试试看。”
林初夏这么说,吴晓芳更是惊讶。
这还是给自己准备的!初夏怎么知道自己喜欢玫红色的!
“这不行!这太贵重了!”
她自然知道,这大衣从面料到做工都是绝好的,这样算下来,这么一身没有一百块是不成的。
而且,这里面用了棉花,可是一点也不显得臃肿,这真是太奇怪了。
“这是按着你的尺寸做的。”
林初夏这么说,吴晓芳只能试一试,看着自己换好衣服之后的样子,她都惊呆了。
自己冬天穿这么漂亮,这合适吗?
她看着林初夏,也拿出来了一样款式的衣服,只不过自己这一身是玫红色的,而初夏的是黑色的。
“初夏,你那么白穿玫红的好看,咱们换换吧。”
吴晓芳觉得林初夏更适合玫红色,却没想到林初夏十分坚定的拒绝了。
她们之间的审美的差距,可是隔了几百年呢。
好说歹说,吴晓芳才打消了这个想法,只是觉得初夏对自己太好了,最好的都留给了自己。
不过初夏这针线活够厉害的,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做好了两件衣服,这比裁缝都厉害。
还好吴晓芳的好友滤镜够厚,不然非得奇怪,这衣服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。
林初夏也不管这些,当天就去隔壁院子找石头。
没错,隔壁院子让孙浩程给买下来了。
张家人本想着等事情缓和了再回来的,但是没想到石头根本就不给这个机会。
当天下午,他直接找到了张家兄弟工作的地方,就非得跟人家买房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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