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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云英左手端着瓦茶罐,右手拿着粗瓷茶碗,从里屋走出来,一边麻利地倒茶,一边嗔怪地说:“你爸呀,一天不做浑身不舒服。”
陆春林嘿嘿一笑,应和着老伴儿的话:“是啊,不做事,难受。”
徐云英将几个茶碗放在长条凳上,挨着个儿倒茶。盛子越在陆家坪长大,最爱这姜盐茶。大块的生姜在姜钵中擂出姜末,开水一沏,加上盐、茶叶、芝麻、黄豆,喝着解渴又解乏。日常待客第一道茶就是这姜盐芝麻豆子茶。
盛子越端着茶喝了一口,茶面上浮着密密麻麻的芝麻、黄豆,炒熟的芝麻、黄豆被热茶一沏,散发着浓浓的香味,好闻又好吃。
三个小徒弟诚惶诚恐地接过师娘递来的茶,他们都是农村孩子,过来学手艺不仅有工资还能学本事,真是感激不尽。
陆建华喝了大口,一边嚼黄豆一边问母亲:“大哥盖了屋?怎么没听说?”
徐云英神情淡淡的:“先前在竹林西头不是批了块宅基地给他?虽说进了城,但那地还在,年初良华就让小舅子杨石虎带人建屋。这不,盖好了。”
杨石虎蹲了一年监狱出来,倒是老老实实收了性子,这几年跟着人在外面打工,当上建筑工地的小包工头,赚了些钱。
“那怎么这一堆人都挤在咱家地坪?”
“派人当说客,让我们去他新屋喝酒吃席咧。”
盛子越奇怪了:“外婆,虽说分了家,但是大舅盖屋,你和外公肯定得坐上座啊,干嘛不去?”不仅要去,还得拿出主人姿态去。
徐云英冷哼了一声:“陆昌寿那老不死的也在呢。”她给自己也倒了半碗茶,一口饮尽,声音里依然带着掩饰不住的厌恶,“有他没我,有我没他!”
别人或许都能忘掉陆昌寿造下的孽,徐云英却不行。
再过一百年,她都不会忘记。她生下的孩子,个个都爱。信华聪明伶俐懂事,若不是因为那一场意外,现在也该结婚生子。或许他会当兵,或许他考大学,或许他会务农,不管是做什么,至少会长大成人。
陆昌寿分家时不顾公婆的养育之恩,足可见人品之坏。后来举报批斗赤脚医生,更将人性中的恶毒暴露无疑。信华受了池鱼之灾,丢了性命。这事,她一辈子都不会忘。
陆良华自私也好、不孝顺也罢,到底是自己身上掉的肉,徐云英作为母亲都不会在外人面前下他的面子。但牵扯到陆昌寿,徐云英半点情面也不愿给。这些村民都是过来当说客,试图拉他们去吃席。
看徐云英冷着脸不理不睬,又忙着招呼小儿子、外孙女儿,村民们觉得没趣都散了。双喜走之前还对着屋里说:“建华,越越,晚上过来吃席、看戏啊。”
待村民散尽,盛子越站在屋场向西头望去,隔着一个竹林都能感觉到那里人声鼎沸,影影绰绰地有高台搭起、十几张圆桌摆开,几口大锅底下火苗旺盛,村里最大的一场热闹,由陆良华出头、出钱。
村里年纪最大的老人柱了根拐杖,由儿子搀扶着走过来,对徐云英说:“恭喜啊,云英……”
徐云英迎出来,知道他耳朵不好,便大声说话:“海老爹,您好啊。”
老人颤巍巍地问:“吃席,你不去?”
徐云英笑了笑:“我不去。”
老人认真地看了看她的脸,转过身对儿子说:“走,回家。”他儿子有点懞,忙问,“爸,你干嘛呀?人良华专门来请了咧。”
老人将拐杖在地上一顿:“儿子请客,爸妈不去,这样的酒席我吃不下!走走走!”他还数落了几句儿子,“你也不许去!让江华他们几个都给我回来!”
第91章杀猪饭1
陆良华正是“春风得意马蹄疾”的时刻。
他在农村的时候,做梦都想进城吃公家饭,可当他终于爬到省城、拿到城市户口,却依然摆脱不了农村人的梦想:盖新屋。
有陆昌寿处处掣肘,物资局办事处越待越窝囊,陆良华在大姑娘陆蕊的指点下辞职下海当起建筑承包商,利用以前的政府关系接了不少活,成功赚钱当上名副其实的“万元户”。
有了钱,第一件事就是回陆家坪,盖房。
陆蕊说农村房不值钱,有钱不如在省城多买几套住宅,但他没有听。陆家坪是他长大的地方,这里有他快乐的童年、少年时光,哪个风光了不想衣锦还乡?
于是,他委托妻弟杨石虎,带着一支施工队伍返乡,安心在以前村里批的宅基地上盖新屋。
不同于村里大多数小青瓦坡屋顶的土砖房,他建了一栋两层小楼,模仿城里别墅模样,门廊前两根罗马柱,二楼铝合金推拉窗,外墙瓷砖贴面,厨房、卫生间石膏板吊顶,客厅里挂着水晶吊灯,全套豪华装修、家用电器一应俱全。
这可是独一份儿!
“唉呀,良华发达了。”
“这屋子花了不少钱吧?不得了啊。”
“我们农村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屋子咧。”
“还是良华能干,不仅在省城当干部,还能回老家盖新屋!”
“哇,电视、电扇、洗衣机……良华这是在哪里发了财啊?也带着兄弟一起搞钱啊。”
新屋一做好,村里人来人往,都来参观,个个啧啧称奇。艳羡的目光、毫无保留的吹嘘、乡土气息的马屁让陆良华无比沉醉——赚钱的终极目标,不就是为了享受这一刻的荣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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