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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任弘骑在马上,回过头看去,只占了一条街的乡市虽小,却熙熙攘攘,充满了人情味和烟火气。
半个月赶一次的乡市,会从早上一直开到傍晚,让十里八村的人都来各取所需,推让之间,尽显市井风味。
这份日常生活是多么熟悉啊,让任弘恍惚觉得,不该是边塞该有的模样……
塞上是铁血峥嵘,戈壁风沙,塞内则是男耕女织,鸡犬相闻,黄发垂鬟,怡然自乐,多么奇妙的对比。
“这就是长城,还有我们这些戍卒存在的意义吧。”
任弘发自内心感慨道:“真希望敦煌的百姓,能一直过风平浪静的日子,不必再受匈奴袭扰之苦!”
……
等任弘他们回到破虏燧时,已是日上三竿,韩敢当在做早上的巡视,而宋万则趴在案几上,一手拿着个东西,一手持着笔在认真地写着什么……
“燧长回来了。”
见任弘他们归来,宋万连忙放下手中的物件站起身来,帮忙拎肉牵羊。
宋万的变化是很大的,经过凌胡燧的案子后,他现在对任弘唯命是从,不复刚来时的杠精模样,前几日甚至厚着老脸向任弘请教如何识字——做燧长要书写《日作簿》,每年还得为燧卒上功,所以必须识字,宋万资历是够了,却吃了没文化的亏,错过了很多次升迁。
任弘没有拒绝,稍加指点,然后每逢闲暇时,就老是见宋万在那练习了。
任弘走到案前瞅了一眼,果然,宋万放下的是一个木觚,用木块削成几面而成,这当然不能作为正规的文书,而是在烽燧置所里常见的“习字简”。
在敦煌烽燧里,不乏宋万这样渴求识字的吏卒,因为简牍有限,他们就随便找来木棍削一削,每一面上都能习字,写得满满后刮掉,就又能重复利用了,便宜又实惠。
宋万也是有意思,他最先求问的,不是任弘也不懂的诗、春秋,而恰恰是其父亲、母亲、妻、子、孙的名字。
任弘由此得知,这老宋别看才四十多岁,却已有两女一子,皆已成婚,前年刚有了孙儿。
不过这木觚上的字,却也不是其亲眷的名字,而在反反复复书写一个字:“漢”。
每一面上都是如此。
“为何只练这一个字?”任弘问宋万。
宋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:“身为大汉子民,为大汉守了这么多年烽燧,却连‘汉’字咋写都不知,实在不该。更何况,瞧来瞧去,总觉得这字甚是好看,只可惜,我笔下写来就变丑了……”
宋万有些惭愧,他手上沾满了墨,显然花了不少功夫,但觚上的字迹歪歪扭扭,十分笨拙,只有小学二年级初学练字的程度。
任弘却道:“天汉、大汉,这的确是最大气,也最该学会的字。”
“已经比最初有进步了,宋助吏勉之,这样练下去,到冬至日的时候,你就能自己给家里写信了!”
宋万颔首称是,从一个不识字的文盲到能写出字来,让人有种成就感。他念叨着自己之前许多年被农忙、服役耽误了,儿子也是个睁眼瞎,但孙儿却万万不能落下,一定要让他从小识字……
和任弘走到院外,吕广粟和张千人正准备杀羊剥羊,而买来的面粉也倒在陶盆里了。
宋万看着这些食材问道:“燧长说今日要带着众人好好吃一顿,庆贺一番,这是要做什么吃食?”
“敦煌名吃。”
任弘捋起袖子准备揉面,笑道:“胡羊焖饼!”
……
PS:第二章在下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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