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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(第3页)

当然了,避水只能自己去,无浑不能去。先不说无浑能不能从墙里出来,即便他真的脱身了,也断断不能去李家。

我思来想去,李靖要避水,确实是看中了避水的本事;但是要无浑,可能只是因为他一直在火焰山内里,知晓一些情报。如果无浑落入李靖的手里,恐怕会被拷打至死,只为了套出一些关于我的秘密吧……

风还是挺凉的。

避水愣了愣,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。

其实,这句话也是我的心里话。我想了一整天,觉得这才是避水最好的出路。

跟避水相处的越久,就越觉得避水留在火焰山太可惜了。

如果能让避水去执金吾历练一番,以他的本事,指不定能当上李靖的关门弟子。

这份前途,是火焰山所给不了的。

留在火焰山,避水现在和未来过得是什么日子?

一个名扬四海、威风凛凛的二当家?

还是一个做饭的厨子、带小崽子的奶妈、甚至一群糙老爷们的保姆?

避水留在这里,会耽误他一辈子的。

想到这里,我叹口气,说:“避水啊,你……”

一拳袭来。我的脸上猛然一疼,退后了半步。

“牛魔王。”避水咬着牙,尽力控制着声音:“你再说一遍?”

我没说话,只是指了指院门。

避水心领神会,一言不发地率先走了出去。

他没有立时发火,只是顾忌到狼鸣已经睡下了。

得嘞,有什么事儿,咱俩去外面解决。

出了院子,下了山过了火焰山边界后又往前走了几步。

没办法,毕竟不能让狼鸣知道。

避水压抑许久的怒火瞬间爆发;只是和避水对视了一眼,我便不敢和他搭话。

因为那个眼神已经表达得很明白了:我一开口,避水就要削了我的脑袋,剁碎我的舌头,再把我埋在一个狼鸣一辈子也找不到的地方。

我搔了搔头,忽然想起了很久之前的事情:想当初,火焰山还没有山,我每天都在这附近劈砖。

而就是那个时候,避水来找我打架的。

之后才知道,这个特别抗揍的小子竟然是八彩蝎的徒弟,怪不得命这么硬。

我还没回忆完,猛然有一股化作利爪的妖气横着划过了我的前胸。

唔,只凭妖气便能划破我的皮肉让我见血……我偷偷望了一眼站在对面的避水,心里越发觉得他的前路应该是去李家。

想到这里,我不再犹豫,抬手朝着自己的脑门就是一拳:“今晚,我便送你走。”

避水已经杀到了我的眼前,抬起手便是一挥——这一次的妖气仿佛攥紧的拳头,正中我的左脸。

来不及我有所反应,妖气猛然迸裂,在我脸上蔓延。

像是湿润流淌的火一般,令我始料不及。

我并没有在意脸上的痛楚,只是朝着近在咫尺的避水挥出一拳算是告别——希望你落到李家后,能够……

呃?

那抹月光  王婿叶凡  香祖  洪荒:开局选择混沌珠  玄幻:开局一个神医圣眼  快穿之辛德瑞拉  医婿叶凡  氪金神探  神婿叶凡  龙婿叶凡  我的汉服小掌柜  传闻中的陈芊芊  网络文学十六讲  重生后我成了权臣的掌中娇  穿越体验卡  一个想当王的渔民  我有一座无敌城  同桌你又过三八线了  总有反派想撩我[快穿]  异闻随笔记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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