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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日。
当李世默全身心扑在一件事上的时候,他对外界敏锐的感知就钝化得很厉害。往年曾游历河山,一草一木在他眼中皆是活物,斗转星移东升西落,他能感觉到山川大河与时光千丝万缕的呼应。可如今一觉起来,常常让他有种不知身在何处的错觉。
比如,明日,既然称之为“明”,至少要旭日东升东方既白。无奈蜀地的云总是很厚,不知道日照从哪一刻升起,至少等到李世默醒来的时候,春岚已经大片大片染上熹微的晨光。
有些恍惚。
他从别院沿着回廊慢慢散步到主院门口,沿路并无园景相衬,光秃秃的楠木横梁加上青灰色的墙砖屋顶,了无意趣。比他恨不得掏空了去河南道救灾的王府还简陋。
杜宇说公孙枭生活很是奢华,这是真的吗?
他的目光游走到主院紧闭的门口,又看向不远处的高台。不好说,毕竟节度使府这潭水很深,他目前最多触了点皮毛。
习武从军之人每天总是起来得很早。公孙枭从主院门口出来的时候,正好看见正在走廊上晃悠的李世默。
“宣王殿下起得好早,今日可是有什么打算?”
李世默脚步微微一顿,“今日打算出去走走,就当是看看公孙老将军治下的成都城,体验一下,风土人情。”
“不如本王给殿下寻两个向导,带着殿下游一游这天府成都?”
李世默慌忙摆手,“不用不用,本王自己走走就行。”
李世默的慌乱引起公孙枭的警觉,“钦差驾到,微臣合该尽到地主之谊。殿下此言,莫不是和微臣生分了?”
“本王只是……”李世默一个劲儿地摆手,顺便还指了指府门道,“本王只想一个人走走,不用他人陪同,一个人走就好。”
“真的不用?”
“不用不用,”李世默又把这个词重复了两遍,“天色尚早,公孙老将军还能歇一会儿,本王现在就出发,不打扰老将军了。”
两人告辞之后,李世默便急匆匆地向外走去。公孙枭如鹰隼般眯着眼盯了一会儿他离去的背影,随手招来自己的心腹。
“去,找两个人,盯上他。”
既然是体验成都风土人情,顺便考察民生民意。李世默微服出门,真就在成都城开始慢慢悠悠地乱晃起来。他从节度使府出发,先向城南走去。
和长安极为规整的东西两市四坊之地为商贾聚集处不同,成都城要自由活泼得多,沿路可见小摊贩,卖的首饰话本之类的小玩意儿,还有热气出炉的米糕的甜香,一路上倒还热闹。李世默随便捡了个摊贩一边把玩着簪子,一边余光微微扫过身后两个鬼鬼祟祟的人影。
“公子生得清秀又温和,一看便是对自家娘子极好的,这是替娘子看的首饰么?”
听到店家的搭讪,李世默的目光又落在手中这一支簪子上,铜制的,镀了一层极薄的金粉,簪首枝蔓处镶了几颗夹着杂质的红色石榴石。
俗了些。李世默心里暗暗品评。
她肤色白皙,甚至带些病态的苍白,头发却生得极好。若是在发间点缀一抹亮色的簪子,最好和嫣红或者浅粉的唇脂,尤其和她极美的唇珠颜色相衬,定然能让她看起来神采奕奕。而但凡和金色沾边儿东西,穿戴在骨子里都透着清淡的她身上,只会显得又老又俗。
等等,他在想些什么?
人家明明说的是“娘子”,他想到哪儿去了?
李世默脸上的红晕肉眼可见地从两颊漫到耳根。他轻咳了一声,尴尬道:“小生还未娶妻。”
“送给心上的姑娘也是极好的,公子再看两眼吧。”
李世默顺着店家的话扫了一眼摊上所有的首饰玩意儿,也不知怎的如此顺嘴道:
“都不太适合她。”
说完便想扇自己的嘴巴,他又想哪儿去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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