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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(第2页)

那就是他旁边的人发现了,不过那人看上去傻乎乎的啊。

不管怎样,大家坐下来一起吃一顿饭,聊一聊还是很好的。

程昀归没有什么反对意见。最开心的大概就是逸博了,毕竟只要不落单,他存活的几率就能大上一点。

“走吧,明冉。”程昀归也站了起来。

夜宵的地点选在一个小饭馆里,老实说,和伯爵身上那种贵族感有点格格不入。六个人围着桌子坐着,烤串一上来,最先抓着吃的是逸博。

他可能忘了,在这个副本里,不做编辑该做的事,那就没有资格吃饭。

“啊——!”

逸博伸出的手陡然僵住了,面前的食物好像在他眼里变成了很可怕的东西。朱莉看看他,随手拿起一串递给伯爵,道:“吃饭啊,怎么了?”

“是啊,还挺好吃。”

秃子拿过一串肉咀嚼起来,故意地吃给逸博看,结果这下逸博崩溃了,指着秃子一直喊“吐出来,那是舌头”……

换做程昀归,听到这样的描述以后他很可能已经吃不下饭了,可秃子的内心是真的强大,竟然还笑嘻嘻地问逸博那舌头是什么样子。

“哦,长着眼睛的舌头是吗?”秃子舔了一口肉,“我现在舔到眼珠了吗?”

英山有些看不下去了,拍一下逸博的背:“你先自己到别的地方吐一会儿吧。”

逸博则是早就忍受不了了,连滚带爬地离开,不一会儿就不见了人影。

大家都很清楚,逸博接下来不是会被饿死,就是会死于一场意外,他在众人的眼里差不多已经等同于一个死人。

“干杯。”

伯爵举起装着劣质的啤酒的杯子,那姿态像是在端起……

陆明冉忽然说话了,对着程昀归悄声道:“搞得和82年的可乐似的,特别珍贵。”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夜宵结束后就是自由活动时间,程昀归告诉陆明冉,他们死得有多惨,取决于写手的故事写得有多恐怖。

“我想先休息。”陆明冉摇了摇头,不打算今晚行动。

不过程昀归决定今晚就去拜访写手。

他负责的这个板块接收民间怪谈,要求是五千到六千字,不能出现人和鬼打斗的情节。一直以来,有一个青年在他这边的过稿率很高,几乎成了这个板块的专栏作家了。

林寒。

一个根据剧本来看,忧郁多病的,离群寡居的青年。

程昀归给他打了电话,他没有接,想了想后程昀归还是决定上门拜访。

林寒住在市中心的一个小区里,地段算是不错,但有些阴森。程昀归提着他喜欢吃的零食,乘坐电梯到24楼,敲上2413的门。

治愈一只恶龙  穿成狗后我在宇宙直播开飞船  妖界大使馆,禁止养龙  不止玫瑰在心动  折柳/她叫絮絮  我始乱终弃了一个病娇[穿书]  结婚后影帝总想给我留遗产  强取豪夺后我带球跑了  影后家的傻总裁  在烂尾楼捡到霸总是什么体验  求仁  非你不可  设定夏日  夫君变成鬼以后  不搞玄学的天师  这个医修有点料  当无限流BOSS转职成为小白花  往事居住在风里  霸总穿成农家夫郎  男主绿我后我成了他大嫂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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